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天堂与地狱 #279

279.每一个正在重

279.每一个正在重生的人差不多都是这样。就属灵人而言,重生就是再一次出生。当人重生时,他首先被引入孩童时的纯真,也就是认识到人凭自己不知道任何真理,也没有能力行出任何良善,唯有靠主;渴望并寻求真理与良善,只是因为它是真理与良善。后来,随着人年龄增长,主便将良善与真理赐予他。一开始,他被引入良善与真理的知识,然后从知识进入聪明,最后从聪明进入智慧,并且始终伴随着纯真;如前所述,纯真就在于他凭自己不知道任何真理,也没有能力行出任何良善,唯有靠主。没有这种信仰和感知,没有人能接受天堂的任何事物。而天堂事物是智慧纯真的主要成分。

属天的奥秘 #2812

2812.“把柴依次

2812.“把柴依次摆好”表示与它联合的公义。这从“燔祭的柴”和“在坛上把柴依次摆好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燔祭的柴”是指公义的功德(参看2784, 2798节);“在坛上把柴依次摆好”是指将公义与人身或人性神性联合起来。当公义存在,并伴有它属于主的真正信心时,公义的功德就被联合了。

属天的奥秘 #2173

2173.“撒拉”在

2173.“撒拉”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。这从“撒拉”的代表清楚可知,“撒拉”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,在此是指理性真理,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。“撒拉”代表真理(可参看1468, 1901, 2063, 2065节)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,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,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。事实上,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,或可以说,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,或也可说,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。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,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。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,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,即教会中;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,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。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,都没有生命。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(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)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。否则,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。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,所以出现在先知书,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: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,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(可参看683, 793, 801节)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(可参看718, 747, 917, 1432节)。这解释了为何“亚伯拉罕”代表主的良善,“撒拉”代表主的真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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